· 北京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
京会协考[2019]6号 |
2019-03-29 |
· 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香港注册税务师 |
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7号 |
2013-01-09 |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第二次议定书 |
赣地税发[2008]130号 |
2008-09-22 |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 |
赣地税函[2008]142号 |
2008-09-22 |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香港德贤集团有限公司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 |
苏国税函[2008]361号 |
2008-09-19 |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 |
晋地税函[2008]219号 |
2008-08-11 |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第二议 |
豫国税发[2008]182号 |
2008-07-21 |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 |
沪国税外[2007]52号 |
2007-04-26 |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 |
苏国税函[2007]175号 |
2007-04-19 |
·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商报和经济 |
粤财法[2007]30号 |
2007-02-15 |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税安排生 |
京国税发[2007]29号 |
2007-02-08 |
·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税 |
梅地税发[2007]15号 |
2007-01-25 |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税安 |
湘地税函[2007]10号 |
2007-01-22 |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税 |
粤地税发[2007]14号 |
2007-01-18 |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税安 |
深地税发[2007]18号 |
2007-01-11 |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 |
沪国税外[2007]7号 |
2007-01-10 |
·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 |
黔地税发[2007]3号 |
2007-01-10 |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税 |
苏国税发[2007]7号 |
2007-01-10 |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移动(香 |
京国税函[2006]483号 |
2006-08-03 |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移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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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8 |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移动(香 |
国税函[2006]314号 |
2006-07-21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新国税办[2005]756号 |
2005-12-15 |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大公报广告收入营业税政 |
渝地税发[2004]285号 |
2004-12-15 |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 |
晋国税函[2004]285号 |
2004-06-04 |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 |
京国税函[2004]18号 |
2004-01-12 |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文汇报广告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青地税发[2003]105号 |
2003-06-02 |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文汇报广告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晋地税税一发[2003]11号 |
2003-05-12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附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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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4-04 |
· 香港印花税条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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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7-01 |
· 香港印花税条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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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7-01 |
· 香港印花税条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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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7-01 |
· 香港应课税品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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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