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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宁海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模具行业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06-27 09:25:00
文档简介:  各基层税务所(分局)、 稽查局: 经县局研究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模具加工、制造业应税所得率统一执行12%。 对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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