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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怎样处理
发布时间:  2009-08-24 16:49:00
文档简介: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应当由原开出单位出具证明,证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证明必须加盖原开出凭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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