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有何规定
发布时间:  2009-03-29 16:43:00
文档简介:  1、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及层次根据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在职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