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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08-12-15 19:45:00
文档简介: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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