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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转让旧房在加计扣除时应按几年计算
发布时间:  2010-11-12 08:42:00
文档简介:  【问题】对纳税人转让旧房的,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金额,2005年10月购买的房产在2010年6月出售,在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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