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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的减税项目
发布时间:  2004-06-11 16:35:00
文档简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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