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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产品出租收回出售的税务处理
发布时间:  2009-05-22 11:03:00
文档简介:  问: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建筑用塔吊,2009年2月,将一台塔吊出租(09年购进原材料并制造),约定租期一年,收回后需再出售,请问在出租时是否需做视同销售处理,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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