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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2-10 15:41:00
文档简介: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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