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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起征点
发布时间:  2004-03-03 09:28:00
文档简介:  个人幅度起征点 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规定为:(细则第32条)(1)销售货物的,月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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