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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减税
发布时间:  2004-03-03 09:26:00
文档简介:  1.法定货物减税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增值税按13%的税率征收:(条例第2条)(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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