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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房产税减免税规定
发布时间:  2005-05-29 16:33:00
文档简介:  一、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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