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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政策及收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8-06-08 11:41:00
文档简介:  1994年,为使税制改革顺利进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在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可以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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