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7-08-08 16:52:00
文档简介:  最近,一些地区国家税务局询问,对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