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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 [失效]
发布时间:  1995-04-10 10:26:00
文档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西藏):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林业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国有森工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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