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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部关于《<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3-11-26 14:18:00
文档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现将《<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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