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提高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3-07-20 09:55:00
文档简介: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调整,经研究,决定从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提高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的护理费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护理费的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