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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部关于烟台、青岛、连云港、黄埔、南通港下放地方后有关预算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87-10-28 16:00:00
文档简介:  山东、江苏、广东省财政厅,青岛、广州市财政局: 国务院决定,从1987年1月1日起,将青岛、黄埔、连云港、烟台、南通五港分别下放到港口所在市,实行市与交通部双重领导,以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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