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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六)
发布时间:  1986-04-12 16:37:00
文档简介:  第五十二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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