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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15号
发布时间:  2004-05-25 08:55:00
文档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备案费。 现就备案费的收取事项公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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