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未锻轧铝合金停止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公告(失效)
发布时间:  2005-06-21 10:40:00
文档简介: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7月1日起,将未锻轧铝合金(税号76012000)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由5%调整为零。 特此公告。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