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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5号(关于免征进口磷酸氢二铵进口环节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07-12-27 10:32:00
文档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起,进口磷酸氢二铵(税则号列:31053000)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现就执行中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进口单位在进口磷酸氢二铵前,需持凭有关单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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