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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关于印发《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审批标准和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4-08 08:20:00
文档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规范对设立出口加工区的管理,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出口加工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要求,海关总署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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