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关税征管司关于执行“十五”期间在我国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02-10-08 17:25:00
文档简介: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十五”期间在我国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函[2002]104号,以下简称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