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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3号
发布时间:  2004-01-30 10:03:00
文档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4年2月1日起开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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