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海关总署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华代表处及其代表进境物品验放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1-09-12 00:00:00
文档简介:  北京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下简称“基金组织”)将在北京设立代表处。 基金组织驻华常驻代表许合意(HOEEEKHOR)先生(马来西亚籍)已来华进行代表处的筹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