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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及所属机构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05-09 14:28:00
文档简介:  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江苏、湖北、四川、新疆、广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关于新兴集团总公司及所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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