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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第三条废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1-04-27 14:53:00
文档简介:  发文时间: 2011-4-25 《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津地税流[2005]8号)第三条"本市城镇居民按房改有关政策购买的自住公有住房,首次出售时凭房管部门或原公有住房产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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