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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废止)
发布时间:  2007-06-03 16:51:00
文档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询问,纳税人用碎石、天然砂、矿粉、沥青等按一定比例配比并加温搅拌成沥青混凝土,对此是否应按照商品混凝土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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