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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远集团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4-05 15:05:00
文档简介: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四川、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黑龙江、辽宁、安徽、湖南、浙江、福建、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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