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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辆丢失后准予办理车船使用税退税的通知(废止)
发布时间:  2005-01-12 16:06:00
文档简介:  废止日期:2007年7月26日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辆丢失后准予办理车船使用税退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4]13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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