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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并网服务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09-11-19 13:24:00
文档简介:  国税函[2009]641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供电行业收取并网服务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请示》(豫国税发[2009]232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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