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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关于统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09-12-18 15:44:00
文档简介:  第八条 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释义】本条是关于统计工作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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