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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苏海盐改按南方海盐征收资源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  1996-02-26 15:55:00
文档简介: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我省海盐执行南方海盐资源税税额的请示》(苏地税发[1995]2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江苏省生产的海盐,其资源条件接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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