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应做好个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后的政策衔接
发布时间:  2006-07-21 08:54:00
文档简介: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税法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即对个人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