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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对提供劳务所得的个人欠税的,可否适用税收保全措施?
发布时间:  2005-08-10 14:18:00
文档简介:  问:个人提供劳务获取的外贸佣金收入未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可否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答:《税收征管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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