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8-11 16:00:00
文档简介:  【颁布时间】2010-7-28 北京、天津、大连、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厦门、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深圳、重庆、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