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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试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4-06 16:46:00
文档简介:  发文日期:2010-03-29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西藏、新疆、云南省(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将现行云南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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