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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税款的“退还”和“追征”
发布时间:  2010-03-29 17:12:00
文档简介:  (1)税款的退还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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