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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销毁十万元版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04-06-21 09:07:00
文档简介:  2.11.8 销毁十万元版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规定 一、请各区县局在2000年7月底前将所存的十万元版手写发票和无色萤光油墨印制的普通发票清理核实并填写《销毁发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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