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外币折合人民币计税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01-01-02 00:00:00
文档简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和《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 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