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印花税减免税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01-01-15 00:00:00
文档简介:  税法规定,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