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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工商企业销售的机械、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2000年1月1日后允许开具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04-05-17 09:13:00
文档简介:  2.4.4.2 2000年1月1日后允许开具的规定 对工商企业销售的机械、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如购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累,销货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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