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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审批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有期限规定吗
发布时间:  2006-02-23 15:50:00
文档简介:  问:审批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有期限规定吗 答:《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第十二条规定: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自受理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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