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如何计征消费税
发布时间:  2000-12-18 00:00:00
文档简介:  财税字[1995]53号文规定,自1995年6月1日起,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时的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返还,均须并入产品销售额,按销售产品适用的税率计征消费税。 问:啤酒、黄酒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