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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部分企业、行业的征免规定--军事、武警部门
发布时间:  2004-08-24 09:07:00
文档简介:  1.7.4 军事、武警部门 1.7.4.1 军队出租的房产、军办企业的征税规定 军队出租的房产、军办企业(包括军办集体企业)的房产,均应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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