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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部分企业、行业的征免规定--高校
发布时间:  2004-08-24 09:09:00
文档简介:  1.7.11 高校 1.7.11.1 高等学校房产税的征免规定 高等学校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其附属的招待所,属于营业用房,不能视为自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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