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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部分企业、行业的征免规定--粮食部门
发布时间:  2004-08-24 09:08:00
文档简介:  1.7.10 粮食部门 在2003年底前,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经营中央储备粮(油)业务自用的房产,比照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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