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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关联方借款利息问题
发布时间:  2008-04-30 15:13:00
文档简介:  问:对于内资企业,根据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对于外资企业适用否,如果适用此条款,文件依据? 答:200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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