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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变更主管税务机关后,原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继续弥补
发布时间:  2010-09-14 08:35:00
文档简介:  我公司因为厂房搬迁,变更了主管的税务机关,原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继续弥补?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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